摘要
2018年,湖北省检察机关开展了“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以长江流域水资源、森林、草场、湿地、岸线资源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为重点,着重办理涉及饮用水源地、黑臭水体污染治理、长江干线非法码头、河道非法采砂、沿江化工企业违法排污等突出违法情形的案件.行政公益诉讼中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竞合问题,长江流域生态管理责任主体确认困难问题,公益受损证据取得难问题,建立健全线索共享机制问题,行政机关履职认定标准问题有待探讨.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9年第15期33-36,共4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