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7月15日至17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在银川召开。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石泰峰主持会议并讲话。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锐、姚爱兴、左军、吴玉才、彭友东、董玲和秘书长徐力群出席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自治区河湖管理保护条例、自治区志愿服务条例,批准了《银川市全民健身条例》。会议审议了自治区饮用水卫生安全条例(草案)、自治区人民调解条例(修订草案)、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听取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今年以来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8年全区及区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18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8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自治区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旅游法、自治区旅游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并专题询问我区旅游业发展情况。会议作出了关于批准2018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通过了关于人事免职的议案。
出处
《宁夏人大》
2019年第8期F0002-F0002,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