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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立遗嘱处分共同财产该遗嘱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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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夏女士咨询:我和老秦是40岁时再婚,再婚前双方各生育有一个子女,再婚时子女均已成年,再婚后没有生育。再婚时双方租住老秦单位的房子,基本没有存款。我们双方共同生活的30多年期间,老秦因有工资和养老金,收入较多,而我只是打些零工,双方省吃俭用,买有一套房子,攒下存款100万元,均存于老秦的名下。上个月,老秦病故。之后,老秦的儿子小秦拿出他父亲的遗嘱,遗嘱主要内容是存款中的30万元给我养老,其余70万元由小秦继承。小秦要求按其父亲遗嘱拿走70万元存款。请问,老秦所立的这份遗嘱有效吗?
作者 潘家永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宁夏人大》 2019年第8期52-5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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