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专访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王海平 超大城市规划应尊重发展的规律性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201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第一次明确把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归类为超大城市。作为一种新型的城市共同体形式,超大城市呈现的运行独特性已经较为明显。面对这样新型的城市共同体,如何从城市规划编制的视角出发,研究其治理定位和治理逻辑?如何有效解决超大城市发展所面临的难题?对此,本刊记者采访了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王海平。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环境经济》 2019年第15期48-51,共4页 Environmental Economy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