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海南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生活垃圾分四类 个人违规投放最高罚300元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7月18日,海南省住建厅发布《海南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条例》),将海南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品、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四大类,即日起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条例》明确,海南省生活垃圾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7月18日起至8月16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作者 刘浩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海南人大》 2019年第7期42-43,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