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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业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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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由】某市通达电器成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公司")于2001年6月兼并该市另一豪达电器集团公司,并于同年7月3日更名为豪达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达公司")。原豪达公司已于2000年11月通过北京东方网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景公司")在国际互联网上注册"www.haoda.com"域名,由新豪达公司继续使用,并支付了域名使用费。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广州化工》 CAS 2019年第17期7-8,共2页 GuangZhou Chemical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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