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风险社会理论的诞生,引发人文社科界以“风险规避和预防”为导向的研究进路,刑法学界的回应同样积极而热烈。过失危险理论作为刑法应对风险社会的最前沿立法形式,与我国传统过失理论存在抵触,因此学派分立,争鸣较大。为厘清各学说的主张以及勾勒出过失危险理论的整体性架构体系,应以风险社会理论为研究背景,以学界20年以来争论为研究资料,以刑事政策、规范刑法学以及解释论为研究方法,着重分析过失危险理论的概念、成立要件、立法实例,并作出体系化反思。
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9年第5期37-42,共6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
基金
陕西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食品安全问题的风险防控与法律规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15JZ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