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汉代通过强化儒家家国同构、忠孝一体观念,并借助相关的政治、法律制度作为官吏行孝的保障,最终使官吏形成以君为父的观念。同时,随着儒学地位的提高,儒家传统中的尊师重道、以师类父观念得到推崇,察举辟除制度逐步确立,师生关系中的父子色彩愈加浓厚,这又使汉代官吏形成了以师为父的观念。以君为父、以师为父观念的出现与强化,使汉代官吏的行孝对象扩展至君主和师长。官吏行孝对象的扩展,导致行孝方式和特征有所改变。
出处
《湖北工程学院学报》
2019年第5期12-16,共5页
Journal of Hubei Engineering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