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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贯彻推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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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为推动条例在我市贯彻落实,4月3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贯彻推动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世平,副市长董家禄出席并讲话.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天津人大》 2019年第4期10-10,共1页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Tianj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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