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5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启动《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春华出席执法检查组第一次会议并讲话。5月11日,段春华带队深入市公安交管局、市文化中心和小白楼街,实地查看交通出行、公共场所、社区生活等文明行为规范执行情况。段春华指出,这次执法检查与法规实施同步进行,目的就是要突出全面有效实施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条例的刚性约束,为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出处
《天津人大》
2019年第5期F0002-F0002,1,共2页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Tianj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