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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校园食品安全多方监管,校长试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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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54年,日本国会通过《学校给食法》和《校园食育基本法》在全国施行义务教育制的学校推行营养午餐,并就营养午餐管理的各个环节提出了非常明确的检查要求。例如:配餐场所接受各种卫生检查,平均每月检查一次;校医每3个月要对营养配餐中心及学校配餐室的卫生状况进行一次抽查;当地卫生保健机构的专业人员每年要到配餐中心及学校配餐室进行2-3次卫生检查;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营养午餐的人员也要对管辖区的配餐中心及学校配餐室进行定期的检查。
作者 林莉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做人与处世》 2019年第20期61-6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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