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国家医保局发文:取消医保个人账户!?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曰前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其中规定: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应于2020年底前取消,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已取消个人(家庭)账户的,不得恢复或变相设置。
出处 《中国药店》 2019年第6期22-22,共1页 China Drug Store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