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财务报告,以实现权责匹配为目标,而财务绩效评价是实现政府受托责任解除的最好方式。财务绩效评价可以充当委托人和代理人的纽带,将政府财务报告加以拓展,嵌入财务绩效评价是十分必要的。以财务绩效评价结果来影响政府行政效益的提升,使委托人的边际效用等于代理人的边际效用,从而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有效地避免因为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道德风险”。
基金
江苏省社科联和江苏省财政厅会计学会社科精品工程财经专项《财务绩效评价导向的政府财务报告拓展研究——基于苏北县市的调查数据》的资助,项目编号18SCB-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