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61年,我从莫斯科大学法律系研究生毕业,进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工作,早期从事国家和法的历史研究,即法制史研究。1971年10月,中国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这是大国敌视、孤立和封锁新中国政策的破产,是我国在外交战线上取得的一个重大胜利。中国政府当即决定积极参加联合国的活动,并开始重视国际法研究。1974年,我从法制历史组被调到国际法组,转攻国际法,特别是国际海洋法和国际人权法。那一年,我41岁。
出处
《边界与海洋研究》
2019年第5期38-41,共4页
Journal of Boundary and Ocean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