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不强人所难"这一谚语,体现了法律的温情和谦抑性,受儒家传统文化的影响,中国法制史上也曾有过"亲亲得相首匿"这样的法律规则,这些都深刻体现了期待可能性这一刑法理论.期待可能性作为一种阻却责任事由,在维护社会秩序与保障公民权利两种价值取向中找到了平衡点,能有效防止刑罚的滥用,协调人情与法律之间紧张的关系,是情与法兼容的极好表现.我国刑法中应合理引入期待可能性的运用,做到情理与法理的有机结合.
出处
《中国校外教育》
2019年第33期49-5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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