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临床肝胆病杂志》关于文中数字的用法,请参照如下要求。1 阿拉伯数字(1)用于计量的数字:在使用数字进行计量的场合,特别是当计量单位以字母表达时,应采用阿拉伯数字。如,63%、523.56 km、605 g、346.87 L。(2)用于编号的数字:在使用数字进行编号的场合。如,邮政编码、中图分类号、章节编号等。(3)已定型的含阿拉伯数字的词语:其名称的书写形式中包含阿拉伯数字,已经广泛使用而稳定下来的。如,维生素B12。
出处
《临床肝胆病杂志》
CAS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0期2301-2301,共1页
Journal of Clinical Hepat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