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布罗茨基在《哀泣的缪斯》中评说阿赫玛托娃时这样写道:“一个诗人谈起自己的悲伤时表现得很克制的理由是,就悲伤而言,他是一个永世流浪的犹太人。”这一条铂丝般的论断至少提示了关于写诗的两个要点:就写作的技术而言,对强烈情感的冲淡表达也许有助于诗内部空间的打开;就诗人的问题观或价值判断而言,他们的自知自觉表现在这些诗人总是记得自己的位置以及“自我”与整个世界的关系。当然,作诗法是诗后的事,对诗和诗人的揣测也时常会显得武断,但即便伟大的诗本身包含着所有针对它的阐释,阐释诗依然是一件迷人的事情。打个比方,诗人写一首诗是植下一棵树,树木成林。而阐释的尝试也许是去观察这些树木的纹理和年轮,也许是不经意看见了林间远处的落日和群山。目光停靠在哪里是偶然的,这一次接近诗人,让我们从一只老虎开始。
出处
《当代作家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5期107-111,共5页
Contemporary Writers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