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报业现代化是各种要素共同作用的融合式现代化,其中媒体与法律的良性互动是促推报业现代化的动力。在现代化过程中,民国苏州报馆遭遇各种法律纠纷。在应诉过程中,报馆认真思量新闻专业主义伸张和市民权益保障之间的法律距离,确认言论表达的责任与权利的适当关系,将法律调节机制纳入报业运营机制,形成利用法律维护利益的自觉意识,从而在“认识现代化”“业务现代化”“机制现代化”三个方面推进报业现代化。这也为当前依法治国背景下提升传媒法律意识、正确处理媒体与社会关系、推动报业现代化发展提供了镜鉴。
出处
《苏州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年第5期48-53,共6页
Journal of Suzhou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2019年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周瘦鹃生活审美艺术研究”(2019SJA1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