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诺贝尔经济奖得主阿马蒂亚·森基于贫困与权利关系,指出繁荣时代经济贫困的根本原因在于权利匮乏,这为我们从权利角度思考精准扶贫的法治依据提供了思路。贫困问题涉及到的权利类型主要是标识公民生存状态和发展需要的社会权。目前,扶贫过程中存在着权利保障弱化、对能力扶贫理性认知不足以及法治转向困难等问题。为此,精准扶贫法治化有必要以社会权的基本权利功能为分析进路,完善精准扶贫法律制度构建,推动精准扶贫从政策之治转向法治,保证扶贫工作规范、科学地进行。
作者
原新利
王佳愉
YUAN Xin-li;WANG Jia-yu
出处
《广东行政学院学报》
2019年第5期54-60,共7页
Journal of Guangdong Institute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基金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项目《国家义务与社会协同:公民社会权保障研究》(编号:15XFX021)
甘肃省软科学项目《甘肃省扶贫政策与农村低保研究》(编号:1604ZCRA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