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3月29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文明列出了“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这把文明“标尺”在我市广大干部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大家纷纷表示,条例用法治为文明保驾护航,从单纯依靠道德力量的“软引导”,向兼具法治力量的“硬约束”转变,让文明有了更具体的规范、更明确的导向,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将带头当好宣传员、引导员和监督员,推动条例落地见效,真正让文明之风吹遍津城每个角落。
出处
《天津人大》
2019年第3期23-23,共1页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Tianj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