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共同体”与“社区”本是同一词,知名于滕尼斯“社会”与“共同体”的二元划分。城乡“社区”概念与社会的现代化理性化进程有关,那么在经典研究中,与现代社会对立的“社区”和“共同体”,到底具有何种性质,又体现出哪些特征?与今天的城乡“社区”有何种联系?本文首先回到共同体的经典研究,从中提炼了共同体性质的两个核心特征:协作动机、协作边界。接着分析对比了村落共同体研究的三个理论传统,它们因强调特征不同而产生了共同体性质的判断差异,而村落历史可以解释这种差异背后的潜在预设。居民自治的本质就是协作,缩小民生需求的协作边界,将家庭作为创制政策的起点,并且创造和营造产生道义性和社会性协作动机的社会环境是提高城乡社区治理水平的一条途径。
出处
《学海》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5期88-93,共6页
Academia Bimestris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研究项目“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项目号:18VXK005)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