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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用“痕迹管理” 释放减负“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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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后组织生活会不交发言材料了?月报表也取消了?”盯着手里的通知单,绵阳市北川县擂鼓镇纪委副书记谭霞有些狐疑。镇机关党支部书记姜林贵告诉她:“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已经明确通知,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不搞‘痕迹管理’了。”自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以来,北川县结合工作实际,针对过度留痕、文山会海、检查过多过滥等问题,通过对照梳理,由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委组织部迅速反应,将招呼打在前,并配套启动了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模式。
作者 王兆伟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四川党的建设》 2019年第17期61-6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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