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据澳门特区政府网站消息,澳门特区法律《限制提供塑料袋》将于11月18日起生效。《限制提供塑料袋》法律规定,除2种豁免情况(即未事先包装的食品或药品,或机场禁区零售业场所取得且受携带手提行李安全限制的货品)外,在零售行为中须对每个所提供的塑料袋收费,每个塑料袋的收费金额为澳门币1元。另外,饮食业的外卖(堂食中用于盛载未食用完毕的食品或饮品之容器除外)、其他服务行业若以零售方式将货品提供给顾客,也须对所提供的塑料袋收费。
出处
《中国食品》
2019年第19期84-84,共1页
China Foo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