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培育一定规模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实现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必然方式,但从我国的农业现状来看,小农户将会是一个长期存在的主体。与自给自足式的传统小农户不同,现代小农户以市场化方式进行家庭分工,根据土地资源禀赋采取半机械半自动化的生产手段和商品化的经营方式,已经具备了一些与现代农业对接的因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有规模效益,是实现我国农业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的主体。我国农业在推行从小农户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转变中取得了巨大的发展,但小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未来仍将长期共存,并形成联合发展的业态。
基金
2019年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项目编号:19G067)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