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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法的法律及实务影响(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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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五年过渡期及法规衔接(—)新法时效《外资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本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同时废止,”这意味着自2020年1月1日起,中国外商投资领域“三法分立”的状态正式结束。
机构地区 瑛明律师事务所
出处 《现代工商》 2019年第4期76-77,共2页 Modern Industry & Comme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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