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司治理,这个词正式出现则是在1983年由FAMA和JENSEN提出,随后出现了大量西方学者关于公司治理问题的专著,公司治理问题成为了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而产生的委托代理关系催生了公司治理的产生。公司治理一方面需要通过一定制度的安排向投资者和经营者提供激励;另一方面则需要通过控制权的安排对经营者的行为进行约束。公司治理的内涵应包含公司治理结构与公司治理机制两个层次:治理结构是指以剩余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分配以及投资者权利保护为内容的产权安排;治理机制则是指利用法律、行政法规和管制框架,控制权市场,公司制度设计等来实现的降低代理成本,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代理问题的各种制度或机制的总称。简而言之,公司治理是一整套制度安排,用于管理和协调公司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
出处
《经济视野》
2019年第17期10-11,共2页
Economic Vi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