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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部:住房租赁市场可获专项资金为规范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019年9月17日,财政部和住建部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上述所称的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安排用于支持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保障其基本居住需求、改善其居住条件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按照《办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包括:公租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出处 《城市住宅》 2019年第9期120-120,共1页 City & Ho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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