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制毒物品进行管控是控制毒品犯罪源头的有效出路,现行制毒物品的法律管控模式为"刑事规范+行政法规范"双重管制模式,但分析制毒物品犯罪趋势,仍需加强管控力度,完善管控对策。制毒物品概念不明、管控的相应行为存在缺失导致其管控范围不明确,应当进行概念明晰和罪名增设;关于制毒物品的法律在衔接上存在断层问题,可通过设置行政前置和提炼统一规范解决;对于制毒物品的数量认定存在问题应当通过司法解释来解决;处罚设置存在的问题包括行政处罚与刑罚两方面,可分别通过统一规定与调整罚金刑设置解决。
出处
《云南警官学院学报》
2019年第5期16-23,共8页
The Journal of Yunnan Police College
基金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2019年度学生科研创新项目“制毒物品管控的行刑衔接问题研究”,项目编号:FXY2019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