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9年1月,法国数据保护监管机构CNIL针对Google LLC案做出审查决定,认定谷歌美国违反GDPR多项条款,并处巨额罚款。GDPR一站式主管机制适用与否,成为本案焦点问题。CNIL在本案中确立了两项关于该机制认定的原则,即客观标准原则及闭门磋商原则。客观标准原则在“主要实体”认定问题上的运用,将为相关各方提供有效指引。在确定行政执法程序开放程度方面,闭门磋商原则有其正当性。后续,关于一站式主管机制的适用问题,应当考虑引入听证,更好地实现该机制的设立初衷。
出处
《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年第5期51-57,共7页
Journal of Dalian Maritime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