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纪是以其严明的责任追究来保障实施,主要约束各级党组织与全体党员;刑事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对公民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规范。二者分属不同领域,但功能上又相辅相成,都属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一部分。由于当前党纪与刑事法律存在一些不衔接不协调之处,导致出现纪法不分、对违法违纪行为处罚不严等情况。因此,应从党纪调查权与刑事侦查权的衔接、违纪证据与违法证据的转换、执纪与执法的衔接等方面着手,使违纪处分与刑事处罚保持良好衔接。
出处
《广西社会科学》
CSSCI
2019年第9期111-115,共5页
Social Sciences in Guangx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