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网络直播产业蓬勃发展而直播平台违法犯罪屡见不鲜已成为当下的突出态势。以犯罪学视角分析发现,网络直播平台犯罪的原因在于:平台和主播“泛娱乐”标签化、平台布局存在诱罪因素、网络直播缺乏有效监管以及网络直播的商业化本质。对此,可以通过直播平台及主播的去标签化、网络直播平台布局科学化、网络直播平台监管地位和监管权力的精确化、网络直播价值目标高端化和预防直播平台犯罪亚文化生成等手段进行治理。
出处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9年第5期53-60,共8页
Journal of Jiangxi Police Institute
基金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资助项目“网络治理的新‘枫桥经验’研究”(20181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