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两少一宽”民族刑事政策与暴恐犯罪“双严”政策存在抵牾为由,进而主张废止“两少一宽”的观点,是源于对恐怖主义和民族、宗教问题关系的理解错误。梳理二者之间的关系,所谓恐怖主义与民族、宗教问题有联系,不过是恐怖主义分子借助民族、宗教“外衣”,打着民族、宗教“旗号”进行民族分离,开展恐怖活动的手段而已,是错误地将民族、宗教问题泛化的结果。事实上,二者界限分明,关联度微乎其微。但要警惕不恰当的民族、宗教政策是催生恐怖主义的诱因之一。反恐背景下“两少一宽”民族刑事政策仍具有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不能废止。当务之急,应限缩“两少一宽”适用范围并加快对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司法规范化进程,使“两少一宽”刑事政策朝规范化、体系化方向迈进。
出处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9年第5期71-78,共8页
Journal of Jiangxi Police Institute
基金
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预防性反恐刑法问题研究”(17AFX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