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评价是课程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教学目标的重要保障。有效的教学评价既能促进学生的学,又能促进教师的教,还能促进整个教学方案的优化与完善。《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2017年版)》(以下简称"新课标")在第六大部分"实施建议"的"评价建议"中,对语文教学评价提出了五条具体要求:1.着眼于核心素养的整体发展;2.全面把握学习任务群的特点;3.倡导评价主体的多元化;4.选用恰当的评价方式;5.明确必修和选修课程评价的重点和联系。并且每一条下面都有几段更为明确的解说文字。
出处
《教育科学论坛》
2019年第31期16-19,共4页
Education Science Forum
基金
山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YC2017221)
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2018JXY1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