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律师代理申诉制度作为十八届四中全会决议的一项重要改革部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强化人权司法保障的应然之举,更是加速司法文明进程的必由之路。经对律师代理申诉制度在局部地区适用的具象化考察,透析出诸如实践化解效果有限、值班律师到岗情况不佳、制度功能异化等弊病。引发制度困境的综合诱因,既包括价值定位的矛盾失当、立法支撑的具象空缺等宏观面向,也涵盖操作规程的冲突混乱、激励引导的虚化乏力等微观维度。未来应从实现代理申诉律师取酬的等价有偿、强化立法支撑、构建有序的选任和退出机制以及科学的绩效评估体系等层面作出系统化的应对。
出处
《西部法学评论》
2019年第5期42-54,共13页
Western Law Review
基金
天津市司法行政系统2018年重点理论研究课题《建立完善律师调解制度研究》(项目编号:2018007)之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