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为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湖北省将在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安全总监制度,在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设立“首席安全官”。据介绍,安全总监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专职负责人,专门负责监督管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包括制止或撤销本单位负责人下达的任何影响安全生产、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决定,管理本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和应急救援队伍,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考核行使“一票否决权”等10项职责,并且原则上不得安排其兼任或兼职其他工作。
出处
《建筑技术》
2019年第10期1271-1271,共1页
Architecture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