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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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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隆重表彰为新中国建设和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功勋模范人物,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的决定,授予下列人士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一、授予于敏、申纪兰(女)、孙家栋、李延年、张富清、袁隆平、黄旭华、屠呦呦(女)“共和国勋章”。
作者 习近平
机构地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
出处 《支部生活(山东)》 2019年第10期10-1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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