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镇压与宽大相结合是新民主主义法制建设一项基本的刑事政策,承载着中国共产党人早期对刑罚功能、司法规律和社会治理进行探索的智慧和理性认知。在边区的司法实践中,镇压和宽大适用的情形主要包括犯罪性质、罪犯主观悔罪态度、主从犯身份以及特殊的社会背景等。镇压与宽大相结合作为当下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源头,不仅在陕甘宁边区特殊的历史背景下发挥了独特的作用,更为新时代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发展创新提供了知识上的本土资源,其不乏借鉴启示意义。
出处
《青海社会科学》
CSSCI
2019年第5期210-215,共6页
Qinghai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作为中国特色协商民主雏形的陕甘宁边区参议会研究”(17BDJ061)的阶段性成果
陕西省“三秦学者”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创新团队“西北政法大学基层社会法律治理研究创新团队”
西北政法大学“党内法规研究”青年学术创新团队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