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永安市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商标监管职能,为永安市福维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维精细公司”)在厦门赢得“双轮牌”商标使用权纠纷案件并挽回经济损失200多万元。福维精细公司成立于1997年11月,其生产的“双轮牌”产品在省内外享有较高的知名度。两年前,外省某企业以“双轮牌”商标是其工业用粘合剂产品的注册商标为由,要求福维精细公司停止使用和销售有该商标的产品,并在福州、厦门、南平、三明、龙岩等多地提起纠纷诉讼,要求赔偿。
出处
《福建质量技术监督》
2019年第6期45-45,共1页
Fujian Quality and Technology Supervi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