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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特大走私、受贿案:通过贿赂收买海关边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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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回放香港走私分子李深和内地走私分子林春华、姜连生等人互相勾结,自1996年初至1998年9月期间,通过贿赂收买湛江海关、边防等部门及党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大肆进行汽车、成品油、钢材等货物的走私活动。1998年9月案发。1999年,广东审判机关作出一审判决,李深、曹秀康等6名罪犯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余25名犯罪分子也分别受到法律严惩。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方圆》 2019年第18期68-69,共2页 Fangyuan Magaz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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