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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远华案:“红楼”见证特大走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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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回放1994年4月,一封举报信让厦门远华走私案案发。经厦门市中级法院审理查明,从成立到案发,远华集团从事走私犯罪活动达五年之久,走私货物总值人民币530亿元,偷逃税额人民币300亿元。2012年5月18日,厦门市中级法院以走私罪、行贿罪判处主犯赖昌星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作者 方菲
机构地区 方圆
出处 《方圆》 2019年第18期70-71,共2页 Fangyuan Magaz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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