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案情回放2003年5月19日,17岁女孩王某被发现因强奸致死,张高平、张辉叔侄被认定为凶手。2004年4月21日,杭州市中级法院判处张辉死刑、张高平无期徒刑;10月19日,浙江省高级法院改判张辉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张高平有期徒刑15年。2013年3月26日,浙江省高级法院再审,认定原判定罪、适用法律错误,宣告张辉、张高平无罪。2013年5月17日,浙江省高级法院对张辉、张高平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支付两人国家赔偿金共计221万多元。
出处
《方圆》
2019年第18期116-119,共4页
Fangyuan Magaz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