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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张氏叔侄案:检察官推动冤案纠错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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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回放2003年5月19日,17岁女孩王某被发现因强奸致死,张高平、张辉叔侄被认定为凶手。2004年4月21日,杭州市中级法院判处张辉死刑、张高平无期徒刑;10月19日,浙江省高级法院改判张辉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张高平有期徒刑15年。2013年3月26日,浙江省高级法院再审,认定原判定罪、适用法律错误,宣告张辉、张高平无罪。2013年5月17日,浙江省高级法院对张辉、张高平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支付两人国家赔偿金共计221万多元。
作者 刘亚
机构地区 方圆
出处 《方圆》 2019年第18期116-119,共4页 Fangyuan Magaz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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