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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土地管理法:将农民土地权益“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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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首次对征地的公共利益进行明确界定、取消集体建设用地不能直接入市的限制、规定政府不能强迫农民退出宅基地……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土生万物,地载万代。土地制度是国家的基础性制度,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国家长治久安。新的土地管理法亮点几何?又将带来哪些变化?
作者 谭衷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半月谈》 2019年第19期17-18,共2页 China Com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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