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康有为在《大同书》中绘制了大同社会的婚姻形态,反映了他五个方面的大同婚姻思想,并对其中的一些思想主张进行了多方论证,提出自己一些基本的理论根据及其实施办法。但他的核心婚姻思想只有一点,即婚姻要有期限,不能有终身的约定。康有为大同婚姻思想的形成与国内外的思想文化、社会现实以及康有为个人的婚姻生活均有一定程度的联系。康有为在论证大同社会的婚姻问题时,虽然能够提出具体的婚姻主张,但由于在思维方式上处于一种意识流状态,所以整体论证在结构逻辑上不能完整精确,在意蕴表述上也显得不够清晰,影响了他对大同婚姻问题的深入探讨和精准表述。
作者
梁景和
徐全民
Liang Jinghe;Xu Quanmin
出处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5期31-39,共9页
Journal of Capital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20世纪中国婚姻史研究”(15ZDB05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