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前罪余刑合并执行时的刑期起算点如何确定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案情简介向某因犯盗窃罪于2008年5月8日被昆明铁路运输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具体执行时间为2007年12月11日至2016年1月10日(减刑1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向某因患严重疾病于2012年8月3日被重庆市监狱管理局决定暂予监外执行一年。
出处 《人民检察》 2019年第18期49-50,共2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