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作者应同时具备以下4项条件:(1)参与论文选题和设计,或参与资料分析与解释;(2)起草或修改论文中关键性理论或其他主要内容;(3)能按编辑部的修改意见进行核修,对学术问题进行解答,并最终同意论文发表;(4)除了负责本人的研究贡献外,同意对研究工作各方面的诚信问题负责。仅参与获得资金或收集资料者不能列为作者,仅对科研小组进行一般管理也不宜列为作者。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作者名后用上角码编号,同时作者单位前均冠上编号,作者与作者单位通过编号对应。
出处
《中华医院管理杂志》
CSCD
北大核心
2019年第9期788-788,共1页
Chinese Journal of Hospital Administ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