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的精神,经研究,现将原材料工业行业规范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我部印发的《黄磷行业准入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产业〔2008〕第17号)、《氟化氢行业准入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1年第6号)等33个规范(准入)条件管理相关文件予以废止。二、鼓励行业相关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市场公平秩序,引导企业健康发展。
出处
《上海建材》
2019年第5期9-10,共2页
Shanghai Building Materia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