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7年教育部对《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作了修订,其中,音乐鉴赏、歌唱、演奏、音乐编创、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六个模块为必修课程,是面向全体学生培育音乐学科核心素养的主体课程."音乐与舞蹈"作为培育学生音乐学科核心素养的主要内容之一,在普通高中音乐课程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那么,如何合理设计课程结构,如何建立课程评价标准,值得音乐教师认真思考和探索.
出处
《黄河之声》
2019年第17期91-92,共2页
Song of The Yellow River
基金
扬州大学2017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艺术(音乐)硕士音教方向实践教学与评价案例库》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