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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踢群”也是一种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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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近,备受公众关注的“踢群第一案”尘埃落定。经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并当庭驳回原告起诉,原被告双方均当庭表示不上诉。该案中,原告在被告建立的诉讼服务微信群中违反群公告,发布与诉讼立案无关的内容并与其他群成员在群内发生争执,经群主多次提醒劝说无效后,被群主移出该微信群。后原告以群主为被告提起诉讼,认为群主侵犯其名誉权。
作者 黄天闻
出处 《百姓生活》 2019年第11期39-3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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