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松材线虫病是导致松树死亡的毁灭性病害,疫情传播扩散快、破坏性极强,防控形势十分严峻,被全球许多国家列为森林植物检疫对象。松材线虫病已引起我国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务必群策群力,共同应对,建立松材线虫病生态损害责任追究制度是遏制松材线虫病扩散蔓延的又一制度创新。本文通过查找文献和对比分析的方法对完善该制度提出了初步建议,旨在探析并丰富松材线虫病生态损害责任追究制度的内涵,真正实现客观公正、权责一致、失(渎)职追责、尽职免责的目的。
出处
《现代农业科技》
2019年第20期117-118,共2页
Modern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