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教师手中的“戒尺”缺不得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近期,广东省司法厅公布《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送审稿)》,明确了学校与教师可采取一定的惩罚措施,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作为早年间的"惩戒利器","戒尺"二字重回公众视野,自然也引起大家对于教师惩戒学生的某种担忧。当然,惩戒不代表戒尺是教师的"标配",此番相关条例并非指向一个"打"字,而是重点强调。
作者 韩炜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雷锋》 2019年第8期82-82,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